关于转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枯水期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3308 发布时间:2012-01-16 分享: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测站:

现将四川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做好枯水期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21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安排好“两节”、“两会”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请监测站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枯水期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2〕1号)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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