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剑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芳一行对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在听取了剑阁县环保局局长张怀军就“十一五”期间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十二五”期间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后,对剑阁县环保局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