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1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年产10万方砂石加工项目)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4814 发布时间:2018-11-0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912(5572913)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方砂石加工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石羊村六组

广元市金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20亩,建设内容新建原料堆放场3000㎡,设备加工区2000㎡,三级沉淀池3000m3,并配套完成供电、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其产品堆放场、办公楼、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依托商砼站现有设备。项目建成后,设计达到年产10万方砂石加工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建成,为补办项目,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对企业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成并投产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出具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法广利罚字[2018]4号。对企业作出了罚款决定,企业于2018年7月交纳了罚款。本项目总投资估计为1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8% 。

营运期: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全部经过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商砼站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当地农肥,做到资源化利用。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的装卸、破碎以及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破碎、筛分过程中砂石湿度较大,且砂石粒径较大,所以粉尘产生量很少。同时加强进出厂区车辆轮胎冲洗及加强对进出厂区道路清扫或洒水作业。废气因子排放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3、噪声:项目运营期间,选购低噪音设备,经相应的降噪、减振、绿化等措施处理,同时避开休息时间作业、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避免异常噪声产生的情况下,厂界噪声控制在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标准限值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弃物:沉淀池淤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全部作为产品由机械清掏后直接运至砂石料堆场作为商混站生产原料。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清运至赤化镇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公众调查结果显示:周边公众同意项目的建设。


主办单位: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