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至曾家山旅游公路工程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7845 发布时间:2017-05-26 分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将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至曾家山旅游公路工程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G5京昆高速中子收费站匝道与G108交叉处,与现有道路形成十字形交叉后路线向东南方向布设,跨越潜溪河后沿山脚展线至核桃广场,经老牛坝至上槽头,沿伍家沟、彭家咀沟方向布设,在平溪乡北侧绕避平溪场镇后,沿老路布线至终点曾家镇方家垭,路线全长21.55km,原路利用率约0.02%。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km/h和60km/h,路基宽度12m和16.5m。项目总投资7.532亿元,预计2017年开工,2019年建成通车,建设工期24个月。

主要控制点:起点G5京昆高速中子收费站匝道与G108交叉处、中子镇、核桃广场、老牛坝、平溪乡、终点曾家镇方家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如果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将对周围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施工噪声、扬尘若不采取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施工期固体废弃物若堆放、处置不当,将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如遇暴雨冲刷,则会造成水土流失;

2、营运期交通噪声和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可能对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如果危险化学品、油类产品等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可能对潜溪河的水体安全产生威胁。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定期洒水降低扬尘污染;严格要求汽车尾气排放达标后才能上路,防止汽车尾气污染;

2、废水:施工期废水经隔油及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跨河桥梁建设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基础的涉水施工,严禁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排入水体;

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严禁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进行机械施工;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降噪;

4、固废:弃渣全部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弃渣排入水体中。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工程和植物防护措施治理水土流失。

6、风险:在跨潜溪河桥梁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排入应急收集池,严禁污水和油污排入水体。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五.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政府路4号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38****0806

环评单位:延安力舟环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凤凰办事处西环路346号A座82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3****9324   邮箱:363122024@qq.com

六.公众参与内容

(1)对该项目实施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该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

(3)项目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

(4)项目实施对涉及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5)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涉及群众及关心此项目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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