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27日2015年2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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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核医学科丙级工作场所改扩建项目 |
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内 |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核医学科丙级工作场所建设于2008年取得四川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川环建函[2008]232号),项目土建工程已随门诊楼建设同步完成,本次只进行核医学科内部诊疗室用途调整,改变原有诊疗室的医用性质,重新开设碘-131甲状腺诊断治疗,停止碘-125体外放免分析诊疗项目,同时引进锶-90敷贴式治疗。 核医学科占地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均利用原有建筑,本次环评不涉及。 医院根据制定的年治疗计划,参考其他大中型医院的核医学科工作情况,年诊断次数拟定为200人次,每天最大操作量为1.85×108Bq,年最大操作量为3.7×1010Bq。 |
1、电离辐射环境影响 通过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在正常工况下,对工作人员造成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本次评价确定的6mSv的职业人员年剂量约束值,对公众造成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本次评价确定的0.3mSv的公众年剂量约束值。 2、放射性废水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核医学科地下负一层设有衰变池。放射性废水在衰变池中存放10个半衰期后,经监测其剂量水平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允许排放标准(总a≤1Bq/L,总b≤10Bq/L)后,再排入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 3、放射性废气的环境影响 碘-131在分装与派药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碘-131挥发气体,由通风橱的通风系统吸取经高效除碘过滤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入大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放射性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 放射性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放射性固废室,衰变至各种核素清洁控制水平,作为一般医疗废物处理。废弃的锶-90源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当地环境造成辐射影响。 5、事故风险与防范 医院制订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规章制度内容较全面,措施可行。医院应认真贯彻实施,以减少和避免发生辐射事故与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