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加强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来源:市监察支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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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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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重污染行业的环境整治。全面投入工业污染治理资金约9000万元,先后治理污染企业62家,其中50家为省级限期治理企业,12家为市级限期治理企业,涉气污染企业治理22家,涉水污染企业治理40家,通过整治,削减了二氧化硫3696吨,化学需氧量787吨。在灾后重建的产业重建中,关闭了36户“小水泥”、“小炼焦”、“小钢铁”,督促17家企业完成灾后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二是加强污染总量减排的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下降3.9%,完成了3.8万吨的控制目标,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而化学需氧量不降反升,增加2.3 %,5个城市污水治理项目除市本级、苍溪县和剑阁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外,青川县污水处理厂投水调试、旺苍县污水处理厂建成主体工程,5个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全部建成投运,26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全部完成治理。三是加强水环境质量的整治。总投资1.2亿元、规模为10万吨/日的澳援项目“西湾爱心水厂”已全面建成投入运行,彻底解决了市城区饮水安全问题。开展了嘉陵江流域环保执法行动,对39个排污口进行了GPS定位、实地监测和建档,对企业超标排污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治,确保嘉陵江下游的水质安全。切实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保护,编制《广元市城市饮用水保护规划》和《广元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依法全面划定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健全了饮用水源地标识标牌,建立保护区定期巡查制度,每月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有效确保饮用水源地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