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们就深刻汲取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经验教训,加强日常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保障辖区内环境安全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发生在广西河池市的龙江镉污染事件再一次警醒我们,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是环保工作的前沿阵地,是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敷衍不得,马虎不得,在平时工作中应切实履行自身所肩负的环境监管职责,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应增加错时执法和夜查暗访频次。
支队长时建平强调,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教训告诉我们:在日常环境监管中,一是要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值班制度;二是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好学多问,从细节处着手,切实提高业务技能和监管水平;三是要将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涉危涉化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重中之重,现场执法监察,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是要做到“零隐患”,着力确保辖区内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