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2644 发布时间:2014-07-04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嘉陵中学棚户区改造项目?翰铂星城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嘉陵中学棚户区改造项目?翰铂星城

    2、建设地点:广元市大西街至打铁街之间(原广元中学嘉陵校区)

    3、建设单位: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广元市嘉陵中学棚户区改造项目?翰铂星城”属于广元市城区201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指定模式。按广府函[2010]240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主体及开发业主的批复》以及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第五次专题会议精神,指定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实施项目改造,用于老城中心商务区拆迁还建安置,在完成棚户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建设以后,剩余用地用作商住开发。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9亩,总建筑面积64107.6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947.23m2(包含住宅面积34349.11m2,商业用房面积8221.56m2,公厕及物管等其他用房),地下建筑面积21160.4m2(包含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新建3栋高层商住楼1栋综合楼(6层),并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地下停车场等附属设施。1#楼和2#楼层数均为18F/-2F,3#楼层数为16F/-2F。商业分布于1#楼和3#楼临街1~2层裙楼内以及东北部独立商业办公综合楼1~3层,综合楼 4~6层为办公写字楼。规划住宅总户数413户,配置机动车位505辆(其中:地上15辆,地下490辆),地下非机动车位400辆。

    项目总投资21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4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

    项目已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本次属补环评。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营运期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场所含油废水汇同生活、商业营运废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⑵废气:住宅楼建设专用烟道,商业用房预留烟道。项目使用清洁能源,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预留烟道收集后达《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排放,其油烟排放口德布设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发电机烟气和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统一收集后经排风系统高处达标排放。

    ⑶噪声:发电机、变电器、水泵、通风设备等强噪设备应采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设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商业店铺应加强管理并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加强车辆以及停车场的管理,通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规范秩序等措施,确保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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