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4日-2014年9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2、建设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浙合作产业园
3、建设单位:四川五神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四川五神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报送《年产1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4月14日取得广元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广环办函[2011]54号),但在实际建设中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不符,从而导致项目建设内容、产污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产生变化。为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原环评文件建议在电熔炉工段设置布袋除尘器对烟尘进行处置,但是按照行业实际情况及实际产污情况,该工段未设置布袋除尘装置。2、业主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将整个项目分为2期进行建设,目前仅建成年产1万吨玻璃管和年产500万支集热管生产线,太阳能热水器整机生产线将作为下期工程完成。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生活污水目前经厂内预处理后由业主方运送至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在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要求实施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或在园区管网建成后经二污厂处理。3个沉淀池和雨污管网铺设已建成。
⑵废气:电熔炉工段废气:在电熔炉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烟尘进行收集,但未设置布袋除尘器。投料过程采用人工加料,混料工段的来料由人工铲装通过加料口进入电熔炉内,混料机上方安装一套布袋收尘器。在熔炼炉建有3根排气筒,实际使用只有1根,另外2根已封堵。
⑶噪声:厂房吸声降噪、密闭隔声处理已建成。
⑷固体废物:垃圾收集及清运已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