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办〔2012〕26号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上报2012年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现就上报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由于2011年全市重点减排工程推进不力,导致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成绩不理想,为确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我市2012年将自加压力(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4%、2.5%、4%、0.2%)。请各县区环保局紧紧围绕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和市上确立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在认真总结2011年减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今年减排工作形势,重点从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三个方面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确定好2012年减排项目并上报。
二、上报时间
按照核查核算细则要求,请各县区将2012年度减排计划和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四项指标的减排项目于2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环保局总量科(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局总量科 罗来柏、孙宇汇
联系电话:33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