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2497 发布时间:2014-11-10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八宝塑料及民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八宝塑料及民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2、建设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区

    3、建设单位:广元市兰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广元兰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八宝塑料盖及民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8月16日取得广元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广环办函[2012]198号),但在实际建设中该项目部分环保设施发生变更,产品计划进行了调整,为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

    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原环评文件要求在注塑加热工段设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处置,项目实际建设中因同行业类比,该工段未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目前车间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属无组织排放。2、原环评文件要求修建400m3的消防应急池收集火灾事故时产生的消防废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地上消防栓变更为干粉灭火处理方式,未在厂区修建消防应急池。3、产品计划进行调整。该公司目前已建成八宝塑料盖生产线2条,根据广元市发改委对“八宝塑料盖及民用塑料制品项目”的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80012031902]0004号),民用塑料制品生产线、塑料提手生产线、工业用塑料周转箱生产线未建设。

    项目选址、生产工艺其余环保设施等与原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致。

    6、补充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生活污水目前经厂内预处理后由业主方运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园区管网建成后排放至二污厂处理。厂区内目前配置了相应的干粉灭火器等设施,拟防治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救缓工作。大大的减少了火灾时用水量,火灾后只需用少量的水冲洗场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相关规定测算,项目消防应急池容积应不低于15 m3

    ⑵废气: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属无组织排放。

    ⑶噪声:厂房吸声降噪、密闭隔声处理已建成。

    ⑷固体废物:垃圾收集及清运已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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