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1292 发布时间:2013-01-18 分享: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市局有关科室、直属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环境统计培训会议的有关精神,做好2012年全市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环境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年,做好2012年的环境统计工作,是真实、全面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动态变化以及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渠道,是污染减排成果的重要体现,也是下一年污染减排等各项环保工作的重要基础,对此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周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一)要严格按照重点调查单位筛选和调整原则,再次核实、调整重点调查单位,并逐一发表调查

    (二)要突出抓好数据审核工作,坚持多方会审、联合把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逻辑性。

    (三)要科学测算非重点调查对象的比例,确保上报结果的完整性。

    (四)要积极做好部门沟通和协调,准确获取所需的各类数据资料,做好整体测算工作。

    (五)要精心编制数据分析报告,确保全面反映工作成效

    市局将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现场检查,对任务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数据质量无法保证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明确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各县(区)环保局、市局监察执法支队负责本辖区工业源、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发表调查工作;负责本辖区工业源非重点估算和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整体测算工作;负责本辖区环境管理情况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市局各有关科室、直属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管理情况报表相关指标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同时安排业务骨干,组建数据联合审核工作机构,对全市环境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共同把关。

    联 系 人:罗来柏  孙宇汇

    联系电话:33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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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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