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宝轮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一期)等3个项目)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4343 发布时间:2018-08-0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3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913(5572912)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环保窗口

    编:628017

2018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      件    名    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利环办函〔2018〕25号.pdf

2018-07-31

2

关于《中央森林康养大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利环办函〔2018〕26号.pdf

2018-07-31

3

关于《宝轮环线道路工程(南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利环办函〔2018〕27号.pdf

2018-07-31


主办单位: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