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局内各有关科室、部门:
根据省环保厅的要求,请你们于10月24日(下周星期一)上午将灾后重建工作总结报下列部门汇总。
一、县、区环保局灾后恢复重建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总结(包括项目概况、进展情况、推进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市环保局办公室胡国琼处。
二、县、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恢复建设项目工作总结(包括项目概况、进展情况、推进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市环保局生态科。
三、市局承担灾后重建、办公楼维修加固、嘉陵江和南河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同志也按照上述要求于10月24日(下周星期一)上午将工作总结报市环保局办公室胡国琼处汇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