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 浏览量:2336 发布时间:2015-02-0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252015226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5572073(广元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39-557207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

邮 编:6280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浩德煤炭产业园项目900kt/a洗选煤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元市利州区

广元市浩德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拟建厂房3000m2,仓储5000 m2,安装洗煤设备一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生产能力为900kt/a的洗选煤生产线。总投资7500万元。

原煤棚采用半封闭式结构,成品堆场设为成品仓,为封闭结构;原煤输送皮带和成品输送皮带均采用密闭廊道输送,棚(仓)内设置淋水喷雾装置降尘装置,筛分、转载点粉尘。在筛分机、转载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原煤和产品煤进出厂区道路产生的扬尘,通过对车辆采用篷布遮挡,定期对厂区道路清扫,洒水降尘;煤泥水拟采取浓缩机、过滤机对煤泥水进行浓缩、过滤,设置循环水池、循环水泵、水管,对处理后的煤泥水进行循环利用,实现一级闭路循环。生活污水“化粪池+一体式净化设施”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全部回用。设备噪声在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机具和设备,拟采取消音、隔音和减振措施,以减少机具和设备的噪声污染。同时,平面布置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布局,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矸石外售作建材材料或燃料,煤泥定期出售。

2

年产100万吨骨料技改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朝天区大巴口工业园

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项目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办公生活设施(依托厂内现有设施),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一条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总投资2300万元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项目生活办公区依托厂区现有设施解决,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已建化粪池+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环境空气影响:粗碎区、细碎区主要产尘点各设置FMD气箱气振袋式除尘器一套,收集的废气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振动筛等,拟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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