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9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2381 发布时间:2014-09-18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老鹰嘴大桥北侧人行过街通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19日-2014年10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老鹰嘴大桥北侧人行过街通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电子路与苴国路交界处

    3、建设单位: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市政设施工作计划安排,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拟在电子路和苴国路交界处实施老鹰嘴大桥北侧人行过街通道建设项目。项目总计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885.06m2。地下主通道净宽4.5m,高3m,长102m;梯道宽3m,高3m,总长90m。项目共设置6个进出口:分别是苴国路左右各有1个进出口,西侧广场有2个进出口,电子路上2个进出口,所有出入口均设置地面雨棚。同时进行排水管网、照明、消防、采光通风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3.3%。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⑵废气:施工期严格遵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 号)、《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扬尘进行治理。封闭施工现场,基础开挖作业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场地裸土进行覆盖,清运土方渣土运输车辆顶部应密闭、车辆出场应冲洗车轮,防止渣土带入城市环境的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

    ⑶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施工场周围设置临时声屏障,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工程边界噪声达标。加强交通组织以及运输车辆的管理,通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规范秩序等措施,确保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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