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8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3927 发布时间:2018-08-1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3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913(5572912)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环保窗口

    编:628017

20188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利环办函〔2018〕31号.pdf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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