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美迪实木家具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5104 发布时间:2017-06-28 分享:

剑阁县美迪实木家具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

   

 

剑阁县美迪实木家具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剑阁县汉阳镇场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美迪实木家具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剑阁县汉阳镇场镇

项目概况:租用剑阁县兴粮粮油购销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实木家具和定制家具生产线,设计年产实木家具约1000套,定制家具500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县美迪实木家具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81271066

地址:剑阁县汉阳镇场镇

邮政编码:628305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区滨河区海吉街北二街坊新洋花园小区5号楼1单元-1801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3518153842

邮箱号:25144550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收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开展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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