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环评机构: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组织开展我市环评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川环办函[2010]5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行为,我局拟对全市环评机构进行一次深入检查清理。现将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环评机构。
二、检查方式
一是环评机构自查,二是随机抽查4家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环评机构三年内的业务开展情况;
(二)内部工作情况:
1、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各环评机构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签字负责制度、年度业绩报告制度以及执行资质证书管理、档案管理、分支机构管理、收费标准、合同签定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主要检查各环评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在职情况,是否存在兼职、借证等问题以及业务量和工作饱满程度等。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情况。主要检查各环评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和技术要求等。
4、其他相关情况。主要包括各环评机构近三年在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取得的科研和创新成果,环保系统事业单位在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的进展,改制后环评机构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不足等。
四、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环评单位于3月28日报送书面自查报告及自查统计表。请各单位做好被抽查的准备工作,届时公布4家抽查机构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永强
联系电话:3310869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