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广元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5669 发布时间:2016-08-14 分享:

 

 

 

 

广环办2016207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度广元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

审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省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对市内部分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专家评估。现将通过评估的企业名单及其中高费方案予以通报(见附件1),并就方案的实施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对相关企业及时下达限期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见附件1)的通知,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在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期限内,企业可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根据实际情况把须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纳入企业正在建设的新改扩建项目、异地迁建项目、上市融资募投项目或限期治理项目一并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相关要求报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

二、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度。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应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季度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见附件2)上报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环境保护局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对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洁生产方案,确保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污染防治工作中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三、各县区要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应将本通报公布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作为各类专项资金和绿色信贷等的优先支持项目。

四、不实施强制性清洁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1. 广元市2016年度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 估的重点企业名单及其中/高费方案

     2. 广元市清洁生产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季度报表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1

 

抄送:省环境保护厅


附件1

广元市2016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重点企业名录及中/高费方案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清洁生产方案

实施完成时间

中高费方案

1

旺苍县

四川旺苍西南水泥厂

水泥行业

2017.12

1、水泥生产工段提升机替换;

2、包装车间装车机增加一套除尘设备;

3、水泥磨车间噪声治理;4、水泥粉磨节能技改。

2

剑阁县

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水泥行业

2017.12

1、篦冷机节能改造;2、风机变频改造;

3、窑头燃烧器节能改造;

4、包装车间装车机增加3套除尘设备;

5、熟料卸料工段增加一套除尘系统。

3

利州区

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水泥行业

2017.12

1、采用高效节能水泵替换原水泵;

2、水泥配料站更换高效收尘器;

3、淘汰24台高耗能落后电机设备;

4、包装车间装车机增加3套除尘设备。

4

利州区

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行业

2017.12

1、生料磨排风机变频改造;

2、旋窑系统余热发电;

3、包装车间装车机增加一套除尘设备;

4、增加一套SNCR脱硝系统。

5

朝天区

广元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行业

2017.12

1、增加一套SNCR脱硝系统;

2、水泥辅材堆场扩建;

3、包装车间装车机增加4套除尘设备。

 


附件2

 广元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实施情况进度季报表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审 核 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地区

企业名称

企业是否成立审核内部管理机构

是否签订审核合同

是否开始编制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预计完成时间

预计评
估时间

中高费方案内容

预计中高费方案完成时间

预计中高费方案项目验收时间

审核机构名称

注:本季报表应连续跨季度、年度滚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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