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利州区宝七路白朝乡至青川界公路改建工程)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4116 发布时间:2018-08-2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913(5572912)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利州区宝七路白朝乡至青川界公路改建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联网道路)

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境内

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道路起点为利州区白朝乡场镇,终点为宝七路青川界处(月坝省级湿地保护小区规划区边界东侧50m左右),线路总长18.439km(长度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为准),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工程总投资9388.51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5%。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特别需要保护的区域,项目已完工,属于新建(补办)项目。利州区环保局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废气:由于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扬尘产生量较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汽车尾气的排放。通过限制排放超标车辆,加强车辆管理与交通管理等措施后,汽车尾气中各污染物都随距离增加而浓度逐渐减小,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废水:主要来自于路面被雨水冲刷形成路面径流,通过加强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可有效改善径流水质,保护沿线地表水体。噪声:项目建成通车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实行限速管制,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可以大大减小交通噪声对沿线住户等敏感点的影响。固体废物:道路本身不产生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主要来自道路上来往行人丢弃的少量生活垃圾,主要是矿泉水、饮料瓶、塑料袋等。道路应由专人定期进行清扫,清扫的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作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主要为一般性的交通事故引起油类物质泄漏。环评提出了一些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降低上述风险发生的概率或者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其它部门意见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本项目出具了《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宝七路白朝乡至青川界公路改建工程(易地移民搬迁联网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16]22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根据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61229下达的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5108022016383号)可知,本项目道路选址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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