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3日-2016年10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913(5572912)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将军桥拱北绿地改造项目 | 广元市蜀门北路二段拱北寺旁 |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拆除现有建筑,外运建渣及土石方300m3,对972m2场地进行平整,铺装花岗石620 m2,并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种植土回铺、挡土墙的修建和墙面装饰,同时,在空地内建设树池、厕所、花池、观景石、梯步、成品座椅等等。 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6%。 | 一、施工期 1、废水: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量小,成份简单,生产废水经5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 本项目拟租用附近居民民房住宿,因此,其施工期的生活污水拟沿用附近居民处理措施,统一收集进入利州区市政污水管网。采取上述措施后,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扬尘、运输扬尘、燃油废气,在采取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密封运输、遮盖临时堆土场、采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将降到最低。 3、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会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在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对敏感住户进行告知,并做好施工人员自身防护工作之后,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以及建筑垃圾由专门的建渣运输单位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施工期的废弃材料多为可回收利用的挡板等,施工单位分类回收后,部分可回用材料回收利用,其余交废品收购站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用垃圾袋收集,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以上措施技术可以保证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5、生态环境:采取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二、营运期 1、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不多,主要为修剪树木、草坪等植物时,机械产生的噪声,同时还有绿地建成后因为人流量的增加而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厕所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大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因此,本项目不会改变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3、固废:本项目主要有修剪树木、草坪等植物产生的固废和过往游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固废处置合理。 三、相关部门意见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函[2016] 72号文件同意本项目进行建设; 广元市水务局对本项目出具了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