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4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来源:本站 浏览量:1908 发布时间:2015-04-1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旺苍攀成钢60万吨焦化项目供电工程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415-20154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839-5572073

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旺苍攀成钢60万吨焦化项目供电工程。

建设内容:1110kV攀成钢焦化厂变电站:主变采用室外布置,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 布置,出线方式为架空出线。变电站终期规模为:主变容量为2×16MVA110kV 进线2 回,10kV 出线8 回,无功补偿容量4×2004kvar

2)洪江~攀成钢焦化厂110kV 线路:110kV洪攀线全长13km,其中与本工程白水~攀成钢焦化厂110kV 线路同塔双回建设长度为0.8km,在220kV 洪江变电站出线处采用双回路铁塔单边挂线长度为1.2km,单回塔挂线段长度11km

3)白水~攀成钢焦化厂110kV线路:白水~攀成钢焦化厂110kV线路全长约1.2km,其中单回塔挂线段长度0.4km,与本工程110kV洪攀线同塔双回建设长度为0.8km

4)洪江220kV变电站扩建间隔1个;

5)白水110kV变电站扩建间隔1个。

建设单位: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110kV攀成钢焦化厂变电站:位于广元市嘉川镇攀成钢60 万吨焦化厂厂区内北侧;

洪江~攀成钢焦化厂110kV线路、白水~攀成钢焦化厂110kV 线路:位于广元市旺苍县规划区内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5978万元,环保投资2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43%

工程建设情况:201010月,项目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分析测试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元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元天剑建设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实施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缓解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的项目有少量的林木砍伐,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破坏的植被进行了生态补偿措施。通过对本工程,特别是架空输电线路沿线的调查,线路塔基周围的植被已经开始恢复,农业耕作情况正常,线路走廊内植被生长正常。

2、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

经建设单位核实,本工程不涉及环保拆迁。

3、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

1)线路选择时取得了所在地规划部门同意,并取得相关协议;

2)线路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铁路、河流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3)当线路通过居民区时,跨越的民房严格按照《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902-1999)规定的跨越距离进行设计;

4)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5)单回架设的输电线路导线采用三角排列,利于降低输电线路下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6)对于采用同塔双回架线方式的输电线路,导线采用垂直逆相序排列方式,利于降低输电线路下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7)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8)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9)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细化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有效的减小了施工期的噪声影响。

运行期:建设单位设计时选用低噪声的变压器,优化变电站平面布置,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避让居民点;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5、事故油池

变电站事故油池容量见表4-1

4-1 变电站事故油池容量明细表

项目名称

涉及的变电站

事故由池容量m3

旺苍攀成钢60万吨焦化项目供电工程

110kV攀成钢焦化厂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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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情况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利用厂区现有的生活设施或利用线路周边租住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于农作物肥料,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运行期:本变电站正常运行期站内仅有2名工作人员值班,站内修建有卫生间和容积为2m3 的化粪池,偶尔进入站区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修建的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

变电站化粪池容量见表4-2

4-2 变电站化粪池容量明细表

项目名称

涉及的变电站

化粪池容量m3

旺苍攀成钢60万吨焦化项目供电工程

110kV攀成钢焦化厂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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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施工期: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主要利用利用附近原有处理设施收集后定期集中运转处理。

运行期:110kV攀成钢焦化厂变电站正常运行期间有2名工作人员值班,产生的生活垃圾小于2.5kg/d。变电站的工作人员对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定期运至垃圾站统一处置。

8、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时产生的扬尘;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降尘。

运行期: 不涉及。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川辐环验字[2013]EM0010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本工程选取测试的,距离变电站或线路较近的、具有代表性的居民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的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无线电干扰分别低于《高压交流架空送变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中46dB(μV/m)的限值(110kV项目)、53dB(μV/m)的限值(220kV项目)。

2、噪声:本工程所监测变电站厂界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距离较近的居民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

3、生活污水及垃圾: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于变电站内,生活污水经站内修建的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收治,满足环保要求。

4、变压器油:变电站设施日常维护良好,极低概率变压器漏油事故状态下,变电站内按照设计标准建设了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可完全容纳变压器油。事故状态或更换时产生的变压器油过滤回用,不能回用的少量废油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目前尚未产生)。

5、生态:项目对生态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对施工区域植被有轻微破坏,建设单位已进行了相应的补偿措施,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所属“旺苍攀成钢60万吨焦化项目供电工程”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省环保厅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试运行后运行正常,经检查,各项环保措施已实施到位;经监测,各居民敏感点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监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本工程达到了竣工验收的条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母俸川 028-87774385

(2)建设单位:姚**** 13881239567

主办单位: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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