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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五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14440 发布时间: 2021-02-02 字体: [ ]


责任单位: 广元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年2月1日

反馈问题

(四十五)“回头看”期间,督察组受理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共计3665件,其中,与第一轮督察举报问题重复的有270件,经核查,197件情况属实。经对155件第一轮督察受理转办问题回访发现,群众不满意的有52件,占比33.5%,经对105件“回头看”期间受理转办事项回访发现,群众不满意的有22件,占比21%。其中,广元市在“回头看”期间收到群众信访举报案件54件,与第一轮重复的有13件,查证属实的有11件;督察组回访的第一轮督察信访件中,群众不满意的有1件(回访2次均为“不满意”);督察组回访的本轮督察信访件中,群众不满意的有1件。

整改目标

群众反映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整改措施

对11件重复且问题属实举报、3件群众不满意举报进行再核实、再办理,立即着手解决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对容易整改或协调解决的问题,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需较长时间整改或协调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2019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或明确协调工作阶段性结果。

整改完成情况

1.11件重复且问题属实举报为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有关投诉问题。目前,广元市已完成该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44户居民搬迁,并对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外但靠近防护边界的5户居民同步实施了搬迁。后续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宣传及群众工作。

2.3件群众不满意举报问题为信访人举报苍溪县杨才勇砂石厂和鑫大鑫商混污染问题。目前,两家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其中,杨才勇砂石厂已新建了封闭式厂房,完善了喷淋设施和废水沉淀池,硬化了进场道路;鑫大鑫商混站投入约300万元资金,新建了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对料场及搅拌楼实施了全面封闭。后续将进一步加强与信访人及周边群众的沟通交流,做好政策宣讲,加强正面引导,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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