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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利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4163 发布时间: 2021-02-02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2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22日-2021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912557291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利州区政务服务大厅C区二楼利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628017

2021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广元吉香居5万吨泡菜调味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利环承诺审〔20211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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